、基建维修、安全保卫、车辆调度等行政事务工作;联系上级人大机关,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搞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
(二)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审议的与本委工作有关的议案、质询案的审议并提出报告;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委托,听取联系单位有关问题的汇报,搞好个案审查的法律监督、司法案件工作监督;协助常委会搞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与本委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列席联系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受理联系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和报表;做好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审议修改,并及时上报修改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对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并为人代会或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定期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有关部门对计划的实施和预算任务的完成;负责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与本委工作有关的议案、质询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与本委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听取联系单位有关问题的汇报,协助常委会搞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列席联系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受理联系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和报表;做好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审议修改,并及时上报修改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委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审议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议案、质询案的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参加联系单位的重大活动,列席联系单位的重要工作会议;做好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审议修改,并及时上报修改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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