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检察院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7月29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与浦北县乡村振兴局联合签署《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浦北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农村因案致贫、返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过程的作用。
该实施意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脱贫户、监测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担当。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18个部门相关同志一同参加会签仪式。(徐蓉薇)
编辑:韦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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