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副调研员宁家枫带队于5月17-19日,对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我县1999年11月1日自该法施行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我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开展。检查的内容有: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镇政府、教育单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文体广电、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韦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