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浦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任组长,于10月17日对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县政府、县发改局、旅游局等10多个部门的汇报,结合乡村旅游工作的调研,认真对各部门实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情况认真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有九个方面:一是县政府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基本情况和做法、存在问题、建议;二是政府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业发综合协调机制的情况;三是加大对旅游业财政投入的情况;四是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情况;五是旅游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六是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七是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的情况;八是加强旅游人才培养的情况;九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保护旅游者合法权利的情况等。
检查组完成检查之后,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
(韦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