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11月14日下午,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积极邀请6名自治区级、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同浦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刑庭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部门代表共计30人,在法院六楼会议室通过视频观摩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刑事示范庭审。
观摩的庭审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初中肄业,于2017年5月16日凌晨,在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城市名人酒店一房间内,趁被害人廖某某熟睡之机,盗走被害人苹果i phone7 plus 手机一台。经鉴定,被盗的苹果手机案发时价值人民币5760元。最终,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次组织参加示范庭审观摩,是广西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又一进步,对于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及业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该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示范庭审,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浦北法院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激励员额法官不断提升审判质量与业务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参加示范庭审观摩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不仅能直观地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更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法院工作,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何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