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
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现将《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26日
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个省份相继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春节将至,我区返乡人员不断增多,人员流动增大,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返乡人员管理
(一)返乡人员定义
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1)所有境外、区外返乡人员;(2)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3)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从区外低风险区域返回广西市、县城区人员和在区内各低风险地区市、县(市、区)之间流动的一般人员,不纳入返乡人员之列进行管理,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返乡人员管理措施。
一是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执行。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二是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纳入管理后马上开展核酸检测,然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