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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春节期间浦北这些地方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浦北之声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2/10 15:58:29   阅读:4626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提起过年总是伴随着

年夜饭、贴春联、春晚

新衣服、压岁钱、放鞭炮

……

 

可是,你知道吗?

烟花虽美,

却是污染环境的一大“帮凶”,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多种危害

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导致伤亡、引起火灾

 

 

 

日前,浦北县政府发布

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春节期间咱浦北

禁放和限放区域、时间以及相关处罚等规定

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01

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一)禁止燃放区域。

县城规划区内,西至新坪路,东至浦东大道,北至东风街(县大发市场),南至越兴街所组成的闭合曲线。

 

 

 (二)禁止燃放时间。

  在禁放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02

限制燃放区域

(一)限制燃放区域。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西至浦西大道,东至新坪路(部分至浦东大道),北至和谐街,南至益顺街、龙珠街所组成的闭合曲线(禁放区除外)。

    (二)限制燃放时间。

在限放区内,除除夕当天中午12:00到次日凌晨1:00和年初一至元宵节期间的晚上7:00到12:00外,其余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3

加强源头管

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全力做好禁放区禁止销售、限放区减少销售布点和强化燃放管控。

04

强化宣传引导

要把宣传贯穿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全过程,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群、LED屏、发放禁燃限放宣传资料等媒体广泛宣传,让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宣传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燃限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带动者和践行者。如因单位宣传不到位,有本单位公职人员违规燃放被查处的,将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05

加大执法力度

在春节期间,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江城街道办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严厉的震慑作用,切实保障禁燃限放工作顺利开展。巡查人员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取证(拍照、摄像),报送公安机关(江城派出所电话0777-8213233,小江派出所电话0777-8317100),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天蓝了

空气好了

地面整洁了

每位市民都是受益者

 

这个春节

我们要年味不要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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