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全程以摸清实情、找准问题、以检促改为导向。在开展检查前,检查组组织成员对药品管理法全文进行专题学习,以确保整个检查过程立足法律条文,紧扣执法主题,就法说法,以法促行。在检查中,检查组先后深入石埇镇、乐民镇、北通镇、龙门镇、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世彪药业有限公司、裕源药业有限公司、太华医药有限公司等处,实地了解情况。每到一处,检查组分别对药品的购销、储存、抽检,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的处置,日常监管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询问,并听取了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建议。随后,检查组在人大机关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汇报,深入交流,广纳良策,凝识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是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于1984年首次颁布,经2001年、2019年两次修订,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些年来,药品管理法在我县的有效实施,对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产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药品管理领域长期的具体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律学习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建设管理不够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等,这其中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认识、措施方面的问题。药品安全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关键一环。药品管理工作严之又严的背后,体现了人民健康的至上性、药品产业的民生性和药品安全的政治性。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逐步深化,加强涉药法制建设,用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用药安全显得极为重要和必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成,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及其历次修订完善的过程,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也清晰展示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全面进步。古人云,法立贵乎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检查组强调,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四个最严”的要求,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全程监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从细做好药品安全工作。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活动,不断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主动意识和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自我保护意识,多举措化解药品安全风险,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快医疗机构规范药(库)房建设,做到库容与药品使用规模相适应,环境与药品存储要求相适应。要严把药品质量关,强化药品经营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紧盯药品流通销售重点环节,构建全方位、全流程闭环管理和监督机制。要不断提升药品供应能力,有效缓解群众用药难问题。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理论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将总结研究分析,助推浦北药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禤文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