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法院讯 在2019年“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惩治和威慑毒品犯罪分子,6月20日上午,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四起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对被告人高某政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在第二审判庭宣判现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某政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黎某强贩卖毒品案、被告人秦某杰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吴某珍、梁某欢贩卖毒品案等四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最终,被告人高某政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黎某强犯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秦某杰犯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吴某珍犯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梁某欢犯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该院不但用鲜活的案例告诫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而且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效震慑了潜在的不法分子,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代表和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此次集中宣判旁听活动。
( 覃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