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日上午,浦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任命29名人民陪审员。这是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是经过严格筛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公示等多个环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树立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素养,提高陪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正确行使权力,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用好手中的权利,认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争当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战线的毛洁、谭福旭、吴小华三名同志代表29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
经过表决,29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通过任命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班博文为当选的29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也是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途径。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班博文对新任命的29名人民陪审员提出期望:希望人民陪审员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业务学习,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推进浦北县司法民主进程,提升司法公信力。
(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