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8号
各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摸清各类租客情况,进一步织密织牢“五张网”、斩断病毒传播链条,现就组织填报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为所有权人或共有人房产(浦北境内)出租情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填报房产出租情况。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实事求是、一人一档”的原则,开展全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为所有权人或共有人房产(浦北境内)出租情况填报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把关,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迟报瞒报漏报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填报人的责任。严格填报信息管理,落实专人专送,对非法泄露填报信息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