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13号
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卫战,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必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鼓励线索举报,现将浦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令如下:
一、受理的举报线索范围。
(一)2020年1月25日以后,从浦北县外返(来)浦的所有人员,其本人和共同生活亲属未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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