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10号
各位人民群众: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浦北县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2020年春节期间,浦北县通过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管控,空气质量与2019年相比有极大改善,2020年除夕、初一、初二空气质量等级为优,PM10、PM2.5均比2019年同期有大幅下降,浦北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第一个开门红!为巩固2020年春节期间的管控成效,确保大家过上欢乐祥和的元宵佳节,敬请浦北县广大居民、群众在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自觉遵守《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浦北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的通告》(浦政通〔2020〕1号)的有关规定,浦北县将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网格化巡查管控,对发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行为,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77-110。